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晨报讯(记者 周莉)“嗡嗡嗡……”中午两点休息时间,当你还在香甜梦乡时,突然被电钻的声音吵醒,你是否会很恼火?近期,思明城管嘉莲中队执法队员接到投诉,称莲岳路某小区居民发现隔壁房子装修工人午间两点就开始施工,违反相关法规。执法队员到达现场后,迅速固定证据、进行违法认定,并开出了执法文书。最终,涉事装修公司被处以罚款1.2万元。
据了解,《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》明确规定,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、商住楼内,禁止在十二时至十四时三十分、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从事产生噪声、振动的室内装修活动。嘉莲中队执法队员介绍,在实际巡查、执法过程中,他们发现不少装修公司及居民不了解这一规定。接下来,他们将加强这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。